九级医疗事故赔偿金额是多少?


九级医疗事故赔偿金额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字,要根据具体情况计算。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各项赔偿及法律依据: 首先是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对此有明确规定。比如,因医疗事故受伤后治疗产生的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都在此列。 误工费方面,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这也是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来确定的。例如,您月收入8000元,因医疗事故误工3个月,就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一般来说,当地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每天伙食补助100元,您住院20天,那住院伙食补助费就是2000元。 陪护费,如果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比如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是2万元,您30岁,九级伤残,那残疾生活补助费就是2万×30×20%(九级伤残系数) 。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例如,因事故导致腿部残疾需要轮椅,普及型轮椅费用就是残疾用具费。 把这些赔偿项目的金额加起来,就是九级医疗事故大致的赔偿金额。但要注意,具体数额需结合实际情况,可能还会涉及其他项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