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解除是否有补偿?


劳动关系解除是否有补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几个关键概念。劳动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一种雇佣关系,比如你去一家公司上班,按照公司的要求工作,公司给你发工资,这就是劳动关系。而经济补偿,是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一笔钱,算是对劳动者失去工作等情况的一种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多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假如公司觉得业务调整,不需要那么多员工了,主动和你商量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你也同意了,这种情况下公司就应该给你经济补偿。 还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需要支付补偿。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比如你因为生病,在医疗期结束后没办法再做原来的工作,公司给你换了岗位你还是做不了,这时候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就需要给你补偿。 不过,并不是所有劳动关系解除都有补偿。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因为个人原因,比如你自己想换个工作环境,主动辞职,那么通常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另外,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比如经常无故旷工、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劳动关系解除是否有补偿,要根据是哪一方提出解除、解除的原因等具体情况,对照法律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