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半年,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该怎么赔偿我,赔偿标准是啥样的,有什么法律依据吗?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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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订劳动合同涉及到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以及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赔偿标准。 首先,明确一下“双倍工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指的是,从用工第二个月开始,用人单位除了正常支付劳动者当月工资外,还需要额外再支付一倍的工资作为赔偿。举个例子,小李月工资是5000元,公司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还没和他签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公司除了支付他5000元工资外,还需额外支付5000元作为赔偿,也就是总共支付10000元。这种赔偿最多支付11个月,因为如果超过一年还未签订合同,就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没有明确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有更好的保障。当出现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等情况时,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不这么做,就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最后,劳动者在维护自己权益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这些可以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总之,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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