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不合格时开发商是否有义务进行修理?
我买的房子出现了墙面裂缝、屋顶漏水等质量问题,找开发商,他们却不太愿意管。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房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下,开发商到底有没有义务给修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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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下,开发商通常是有义务进行修理的。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开发商对其出售的房屋负有质量瑕疵担保义务。这就好比你去商店买了一个商品,这个商品得是符合基本质量要求的,如果有问题,商家就得负责解决。在房屋买卖中也是一样,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应该是质量合格、能够正常使用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房屋买卖中,开发商交付质量不合格的房屋,就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况,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继续履行,也就是修理房屋的责任。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也有相关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这就进一步明确了,只要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就有义务进行修理。如果开发商拒绝修理或者拖延修理,购房者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理,相关费用由开发商承担。所以,当房屋质量不合格时,开发商是有修理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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