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是一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定罪标准。下面我们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让我们来解释一下寻衅滋事罪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行为人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事生非,给社会秩序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接下来,具体看看寻衅滋事定罪的几种情形。一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这里的“情节恶劣”包括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殴打他人手段残忍;造成他人轻伤等后果。例如,张三在街头无故对多人进行殴打,导致其中一人受轻伤,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二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多次追逐、拦截他人,造成他人精神恐惧、影响正常生活;或者辱骂、恐吓他人,导致他人产生心理障碍等,都可能符合这一情形。比如,李四长期对同事进行追逐、辱骂,使同事不敢正常上班,就可能涉嫌犯罪。 三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数额,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较大损失的,都属于情节严重。比如,王五在商场随意砸坏商品,价值较高,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四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在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故意制造混乱,导致正常的经营、交通等秩序无法进行,就符合这一情形。例如,赵六在火车站故意煽动人群,造成车站秩序大乱,就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同时,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一些具体的数额标准等作出细化规定。总之,如果涉及到可能的寻衅滋事行为,一定要谨慎对待,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避免触犯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