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多少?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好几个月了,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听说这种情况公司得给补偿,可我不知道具体能补偿多少。我挺需要这笔钱的,就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是怎么算的,能给我多少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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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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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简单来说,就是除了正常支付给你的工资外,用人单位还需要额外再支付一倍工资作为补偿。例如,你的月工资是5000元,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你每月就可以拿到10000元(原本的5000元工资加上额外的5000元补偿)。 其次,计算补偿的起始时间是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比如你是1月1日入职,那么从2月1日开始,如果还没签合同,就开始计算二倍工资补偿了。而截止时间是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也就是说,一旦公司和你签订了劳动合同,补偿计算就到此为止。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用人单位仍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例如,你入职13个月都没签合同,那么前11个月用人单位都要支付二倍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要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应在仲裁时效内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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