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能定残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去做工伤鉴定,结果不能定残。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能获得多少赔偿,也不知道赔偿是怎么计算的,心里很没底。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的赔偿金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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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不能定残的情况下,劳动者依然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赔偿项目及法律依据。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职工因工伤在医院接受治疗所花费的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通俗来讲,就是只要是治疗工伤合理必要的医疗花费,都可以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那里得到报销。 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比如,您受伤前每月工资是5000元,停工留薪期为3个月,那么这3个月单位还是要按照每月5000元给您发工资。 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您因为工伤住院了,在吃饭方面会有一定的补助;要是需要到外地就医,路上的交通费用和在外地的食宿费用也有可能从工伤保险基金里出。 另外,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没有派人护理,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护理费用。 总之,即使工伤不能定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然受到法律保护,能获得多项赔偿来弥补因工伤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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