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无责任方可以获得哪些赔偿金?


在车祸中,无责任方可以获得的赔偿金种类较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医疗费是指因治疗车祸所导致的身体损伤而产生的费用,这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误工费,如果因为受伤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那么这部分减少的收入就是误工费。计算方式通常是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护理费,要是伤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就会产生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伤残赔偿金,如果因车祸导致身体残疾,经过专业机构鉴定后,可以获得伤残赔偿金。其数额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此外,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这是对伤者住院期间饮食费用的补偿,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则是为了促进伤者身体恢复而给予的费用,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其次是财产损害赔偿。如果车辆等财产在车祸中受损,无责任方可以要求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如果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也应由责任方承担。如果是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以及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责任方同样需要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