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合同到期不续签该怎么赔偿?
我现在正处于产假期间,可公司通知我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了,我心里很没底。我 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到底应该怎么给我赔偿,赔偿的标准具体是怎样的,有没有相关法律支撑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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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产假期间合同到期,单位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而应自动延续至哺乳期期满。
如果单位拒绝续约,这种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可要求两倍经济补偿的赔偿。具体赔偿标准是按照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例如,女职工在该单位工作了3年,那么单位应支付6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如果是员工选择不再续签,又要分情况讨论。若雇主保持或提升了原先的劳动条件,而员工仍不愿续签,那么雇主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若雇主降低了原先的劳动条件,导致员工不愿续签,那么雇主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是按照工作年限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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