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调岗不接受辞职有赔偿吗?


公司调岗员工不接受进而辞职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劳动合同变更的概念。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公司调岗就属于劳动合同变更的一种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公司不能随意单方面调岗,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公司调岗没有与员工协商一致,擅自变更工作岗位,员工不接受调岗而辞职,这种情况下员工是有可能获得赔偿的。因为公司单方面调岗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而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公司擅自调岗很可能被认定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所以员工以此为由辞职,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公司调岗是基于合理的原因,例如生产经营需要,并且新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资待遇等与原岗位相当,同时公司也与员工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协商,那么这种调岗是合法合理的。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不接受调岗而主动辞职,一般是没有赔偿的。因为公司并没有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员工主动辞职不符合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 所以,当遇到公司调岗不接受辞职的情况时,员工要判断公司调岗是否合理合法,必要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