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司原因辞职是否有赔偿?


当员工因为公司的原因而辞职时,很多情况下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里的“公司原因”具体所指。一般来说,公司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给员工的权益造成损害,就属于公司原因。常见的情况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比如拖欠工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等。 接下来看看相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而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过,员工需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工作环境不安全的照片或视频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与公司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