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导致肋骨骨折该如何赔偿?


当遭遇故意伤害导致肋骨骨折的情况时,涉及到的赔偿问题可以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这里所说的赔偿在法律上被称为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当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时,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一种侵权法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对于医疗费,这是指为了治疗因故意伤害导致的肋骨骨折所花费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需要凭借医院出具的正式票据来确定具体金额。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治疗和康复期间,因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护理费的计算通常会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来确定。如果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则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营养费是为了促进受害人身体恢复而给予的营养补充费用。法院通常会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具体的营养费金额。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的收入减少。误工费的计算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肋骨骨折导致受害人残疾,还需要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则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实际处理赔偿问题时,受害人可以先与侵权人进行协商,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受害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损失,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收入证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