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导致右眼失明能获得多少赔偿?

我在工作时发生意外,导致右眼失明。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种工伤情况能得到多少赔偿,赔偿的具体项目有哪些,计算的标准是怎样的,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当职工因工伤导致右眼失明,涉及到的赔偿问题需要依据多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工伤赔偿的基本概念。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给予的经济补偿。其目的是为了弥补劳动者因工伤所遭受的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赔偿的流程第一步是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确定为工伤后,接下来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右眼失明这种情况,一般会被鉴定为较高的伤残等级。例如,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可能被鉴定为一级伤残;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可能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等。具体的伤残等级需要由专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鉴定。


关于赔偿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四、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六、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同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综上所述,工伤导致右眼失明具体能赔偿多少钱,要根据伤残等级鉴定结果、本人工资情况、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当地政府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重婚罪是否会处罚第三方?

我身边有这样一个事儿,有人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和第三者在一起了,我就想知道在重婚罪里,这种情况下的第三方会不会受到处罚呢?具体是怎么判定的呢?

误伤工友重伤是否会被判刑?

我在工作时不小心误伤了工友,现在工友伤势比较严重,我很担心自己会不会因此被判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具体会怎么判定,有没有什么减轻责任的办法。

二手房交易税费是多少?

最近在考虑买套二手房,但是对二手房交易税费不太清楚。想知道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都需要缴纳哪些税费,这些税费具体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计算的,担心自己在交易时因为不了解而多花钱,所以想详细了解一下二手房交易税费的具体情况。

金昌请律师代理案件的收费项目有哪些,诉讼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我最近可能要打官司,想在金昌请个律师。但对律师收费这块完全不了解,不知道都有哪些收费项目,具体的诉讼收费标准又是如何规定的。心里很没底,怕被不合理收费,所以想详细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借钱没打欠条对方不承认该怎么办?

之前把钱借给了一个朋友,当时觉得关系不错就没打欠条。现在到了约定还钱的时候,对方却不承认借过钱。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这笔钱呢?

男方家暴离婚三个孩子抚养权归谁?

我和男方打算离婚,他有家暴行为,我们育有三个孩子。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会怎么判,是都能归我,还是有可能部分归他?我很担心孩子跟着他会受到伤害,想了解下法律上在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哪些矛盾纠纷不属于派出所管辖范围或者专业性强?

我遇到了一起矛盾纠纷,不太确定派出所会不会管。这事儿感觉有点专业,不知道属不属于派出所能处理的范畴。我想了解下,在法律规定里,哪些矛盾纠纷是不在派出所管辖范围内,或者属于专业性比较强的类型呢?

有土地使用权证明申请建房需要什么条件?

我手里有土地使用权证明,现在打算在这块土地上建房,但不清楚申请建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不知道是要提交什么材料,还是有其他方面的要求。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申请建房的条件,以免走弯路。

机动车转籍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我买了辆外地的二手车,想把它转到我现在所在城市,听说要进行机动车转籍申请,但我完全不了解这个流程。想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从哪儿开始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中间各个环节都是怎样的,有没有详细的流程说明啊?

商标注册类别费用是多少?

我打算注册一个商标,但是不太清楚商标注册不同类别的费用情况。我想了解下各类别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是统一收费还是根据不同类别有不同的价格,另外还有没有其他额外的费用,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车撞人是谁的责任?

我在路上正常行走,突然被一辆车撞了。现在我受伤住院,车主却说是我的责任。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到底应该是谁来承担责任呢?怎么判断这个责任归属?

哪些情形不予行政处罚?

我之前因为一些事情和别人产生了纠纷,可能涉及到违法行为。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哪些情形是不会给予行政处罚的呢?我心里也能有个底,看看自己的情况是不是符合。

社保卡上的国助金可以当医保卡用吗?

我有一张社保卡,上面有国助金。平时去看病买药的时候,我就在想这上面的国助金能不能像医保卡那样直接用来支付费用呢?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所以来问问。

信经营账户如何查询经营主体?

我有个信经营账户,但是不太清楚怎么通过这个账户去查询对应的经营主体。我需要用到经营主体的相关信息来办理一些业务,但是不知道具体的查询方法和途径,希望了解一下该怎么做。

职工社保和灵活就业社保有什么区别?

我现在面临一个选择,不知道是参加职工社保还是灵活就业社保。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不一样,比如在缴费、待遇方面,它们各自是怎样规定的呢?我想了解清楚这些区别,好做出更适合自己的决定。

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后没信了是怎么回事?

我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也受理了,还让我交了诉讼费啥的。可这都过去一段时间了,我一直没收到法院的消息,也不知道案子进展咋样了。我挺着急的,也不知道是哪里出问题了,就想问问这是怎么回事啊?

工商报销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现在打算去进行工商报销,但不清楚具体要准备哪些材料,以及办理报销得走哪些手续。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详细内容,好让我能顺利完成报销。

劳务分包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我有个劳务分包的项目,现在和合作方产生了纠纷。我不太清楚这种劳务分包纠纷在法律上是不是适用专属管辖,因为这关系到后续如果要走法律程序,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的问题,所以想了解一下。

身份证掉了在外地可以办理吗?

我身份证不小心弄丢了,现在人在外地没办法回老家,想问下在外地能不能办理身份证呀?具体需要啥手续呢?实在不想因为这事再折腾回老家一趟,太麻烦了。

安置房的质量如何?

我分到了一套安置房,但是心里一直犯嘀咕,担心这房子质量不过关。毕竟房子是要住很久的,质量不好以后麻烦事儿肯定不少。我就想问问,从法律层面来说,安置房的质量到底怎么样,有没有相关保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