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右半足截肢赔偿金额是多少?

我在工作的时候出了意外,导致右半足截肢。现在面临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按照法律规定,这种工伤右半足截肢的情况能获得多少赔偿,想了解一下赔偿的具体标准和金额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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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发生工伤右半足截肢的情况时,赔偿金额的确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依据多个方面来综合判断。 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进一步谈赔偿的问题。 其次,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右半足截肢一般会对劳动能力造成较大影响,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伤残情况评定伤残等级。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例如,如果被鉴定为五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另外,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所以,工伤右半足截肢具体赔偿多少,要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以及当地的具体规定等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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