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原因辞职有赔偿吗?
我因为自己的一些原因打算从现在的公司辞职,但是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得到公司的赔偿。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自身原因辞职这块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到底有没有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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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原因辞职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赔偿的。这里涉及到一个“经济补偿”的法律概念,经济补偿通常是在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笔费用,目的是对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结束时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而自身原因辞职并不在上述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范围内。也就是说,如果是劳动者出于自身的考虑,比如个人职业规划变动、家庭因素等主动提出辞职,且用人单位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那么用人单位通常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即使是劳动者以自身原因提出辞职,在有证据证明是因为用人单位这些违法行为导致辞职的情况下,劳动者依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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