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期间被公司辞退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正在休病假,结果公司要辞退我。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来给我赔偿,这赔偿是怎么计算的,有哪些法律依据能保障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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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病假期间被公司辞退,赔偿标准需要依据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白,员工依法享有病假的权利。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比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如果公司在员工法定医疗期内辞退员工,这种行为通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而经济补偿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来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如果员工在单位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正常的经济补偿应该是3×5000 = 15000元。但因为是违法解除,公司需要支付的赔偿金就是15000×2 = 30000元。 所以,当员工在病假期间被公司辞退时,可先确定自己的医疗期是否结束。若在医疗期内被辞退,可要求公司按照上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如果与公司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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