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被辞职是否有赔偿?
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结果公司突然说要辞退我。我也没犯什么大错,就很莫名其妙。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得到赔偿啊?我不太懂法律,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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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被辞职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两个重要概念。一个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和程序辞退员工;另一个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公司没有合法理由或者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辞退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这些合法解除的情况下,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而如果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要是公司没有合理理由就辞退你,你可以拿到双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 所以,签了合同被辞职不一定都能得到赔偿,关键看公司辞退你的理由和程序是否合法。你可以对照上述法律规定,判断自己的情况,以确定是否能获得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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