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我家在城镇,最近收到通知说房子要拆迁。我不太清楚现在城镇房屋拆迁补偿的新标准是怎样的,想了解下具体的补偿内容、计算方式这些,不然心里没底,怕自己的权益受损,所以来问问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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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是指在城镇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给予的补偿。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补偿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货币补偿,也就是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的价值,以货币形式支付给被拆迁人。二是产权调换,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调换,被拆迁人获得新房屋的产权。 在补偿范围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对于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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