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车撞了脾都切了该如何赔偿?


当人被车撞且脾脏被切除后,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赔偿责任的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各方责任。 接下来是赔偿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对于被车撞且脾脏切除的情况,具体赔偿项目如下: 医疗费:指因治疗事故导致的伤病所花费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需要保留好相关的医疗票据作为索赔依据。 误工费:如果因为受伤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那么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误工费的计算一般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收入状况,如果有固定收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如果伤者在治疗和康复期间需要他人护理,那么护理人员的费用也可以要求赔偿。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营养费:根据伤者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残疾赔偿金:脾脏切除一般会构成伤残,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出的伤残等级来计算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辅助器具费:如果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那么其费用也在赔偿范围内。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最后是赔偿流程。首先是与对方及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达成一致,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赔偿。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票据、病历、伤残鉴定报告等,以支持自己的赔偿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