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没签合同辞职了是否有赔偿?


在探讨上班没签合同辞职是否有赔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一项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有一个月的宽限期来和劳动者签订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该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第二个月开始,劳动者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例如,小李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一直没和他签合同,他工作了6个月后辞职。那么从第二个月到第六个月,小李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这5个月的双倍工资。不过这里要注意,双倍工资的支付是有时间限制的,最长不超过11个月。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就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情况,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没签合同这种违法行为导致的,劳动者除了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外,在某些情况下还可能获得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在这些情况下辞职,劳动者可以依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总之,上班没签合同辞职后,劳动者很可能有赔偿可拿,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的工作时间、辞职原因等因素来确定。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