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赔偿?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单位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能获得哪些赔偿,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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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职工因工伤导致劳动合同解除时,可获得的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对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身体伤残的一种补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其次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用于工伤职工后续治疗等相关医疗费用的保障,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是对工伤职工因伤残可能影响再就业的一种补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此外,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职工工伤期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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