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当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体遭受到不法侵害,导致伤害、残疾甚至死亡时,要求行为人或者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一种侵权法律制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 首先是一般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当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但未达到残疾程度时,赔偿义务人需要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像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住院费等都涵盖在内。误工费则是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的,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住宿费是指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其次是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除了上述一般伤害赔偿范围的费用外,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最后是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当受害人死亡时,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一般伤害赔偿范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该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各项赔偿费用的计算方式等也有详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