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我遭遇了诈骗,损失了不少钱财。听说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可我不知道具体哪些损失能在这个诉讼里得到赔偿。是只有被骗走的本金能赔,还是利息、因被骗产生的其他费用也能算进去呢?想了解下诈骗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到底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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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诈骗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对于诈骗罪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这就表明,在诈骗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最基础的赔偿范围是被害人因诈骗行为而遭受的直接物质损失,也就是被骗取的本金。比如,诈骗分子骗走了被害人10万元现金,那么这10万元就是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返还的。 然而,对于间接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情况就有所不同。在一般情况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这是因为刑事诉讼本身对犯罪分子的刑事处罚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体现了对被害人精神上的抚慰。至于间接损失,通常也难以得到赔偿。间接损失是指由直接损失引发的其他损失,例如因被骗导致无法按时履行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等。虽然这些损失与诈骗行为有一定关联,但由于其具有不确定性和难以量化的特点,所以在实践中很难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获得赔偿。 另外,关于利息问题,如果被害人能够证明诈骗分子占用资金期间给自己造成了利息损失,且这种利息损失是合理的、可计算的,那么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支持这部分赔偿请求。比如,被害人的钱原本存在银行有一定利息收益,因为被骗而失去了这部分利息,就有可能获得相应赔偿。但这需要有明确的证据来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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