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如何理解医疗事故鉴定结论?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指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后得出的专业性意见。简单来说,就是一群医学和法律方面的专家,根据相关事实和证据,对一起医疗事件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给出的判断。 从作用上看,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患者而言,它是判断自己遭遇的医疗事件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关键依据。如果结论认定为医疗事故,那么患者就有了要求医院进行赔偿等合理诉求的有力支撑。对于医疗机构来说,鉴定结论可以帮助其明确自身在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的程度,从而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在理解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时,首先要关注鉴定结论的内容。它通常会包含对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判断;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等。这些内容都直接关系到医疗机构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大小。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同时,该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经审核,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应当作为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以及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的依据。 然而,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并不是绝对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所以,如果患者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是有途径进行再次鉴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总之,正确理解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对于患者和医疗机构在处理医疗纠纷中都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