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幼儿园受伤留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留疤,赔偿标准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要明确幼儿园的责任,如果幼儿园能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可不承担侵权责任;若不能证明,则需担责。 如果仅造成一般伤害(经治愈后未达到残疾),赔偿项目包括: - 医疗费:以实际的医疗收费单据为准,是为治疗受伤产生的必要费用。 - 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于补偿孩子住院期间的饮食开销。 - 生活护理费:若孩子受伤需要专人护理,按护理级别支付。 - 监护人照顾期间的工资:因照顾受伤孩子,监护人耽误工作造成的收入损失。 - 交通食宿费:为治疗而产生的交通费用,以及必要的食宿费用。 要是造成了伤残,除上述费用外,还需赔偿: - 辅助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生活的器具费用。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给予的一次性补偿。 - 伤残津贴:对因伤致残影响劳动能力的补偿。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帮助伤者后续治疗及就业过渡。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相关概念: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等,这类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侵权责任: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 伤残津贴:是对工伤职工因伤致残并丧失劳动能力的一种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