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辞退孕妇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怀孕了,公司却要辞退我,我很无助,不知道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要是不合法,辞退我的赔偿标准是怎么算的,是按工资还是工作年限之类的,想了解下具体赔偿标准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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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明确一般情况下,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孕妇,通常属于违法辞退情形。 违法辞退孕妇,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如工作了3年,那就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比如工作了8个月,就按1年算,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此外,有些情况下公司还应当支付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 不过,如果孕妇存在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赔偿: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用来补偿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期间的贡献等。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来作为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赔偿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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