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孕妇该怎么进行赔偿?


公司辞退孕妇的赔偿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分析,以下是具体的解答: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公司不能随意辞退孕妇,否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如果公司违法辞退孕妇,孕妇有两种维权途径及相应的赔偿方式: 第一种,孕妇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恢复孕妇的工作岗位,并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例如,孕妇从被辞退到恢复工作期间,公司应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这期间的工资。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法院会撤销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 第二种,孕妇如果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公司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孕妇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孕妇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孕妇在公司工作了3年8个月,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8000元,那么经济补偿金为4个月工资,即32000元,赔偿金则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即64000元。 此外,孕妇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以及补缴社保和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如果公司没有为孕妇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孕妇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公司还应当支付相应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总之,公司辞退孕妇属于违法行为,孕妇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辞退通知、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