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中护理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交通事故里受伤了,生活不能自理,得有人照顾。现在涉及到护理费赔偿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这赔偿标准到底怎么算。想了解下这护理费是按什么规则来确定赔偿金额的,希望能得到详细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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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护理费赔偿标准是根据多个因素来确定的。 首先,护理费赔偿标准主要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来决定。 关于护理人员的收入,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那么就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简单来说,就是护理人员因为照顾伤者而耽误工作减少的收入部分。比如,护理人员月工资8000元,因护理伤者请假两个月,那这期间减少的16000元收入就是护理费的计算依据。要是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就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比如当地同等级别护工每天报酬是200元,那护理费就按这个标准算。 护理人数原则上是一人,但要是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表明需要更多护理人员,那就可以按照他们的意见确定护理人数。比如伤者伤情严重,医生建议需要两人护理,那就按两人来计算护理费。 护理期限一般是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时候。要是受害人因为残疾没办法恢复生活自理能力,那就可以根据他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不过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另外,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要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不同护理级别对应的护理费标准也不一样。 相关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相关概念: 护理依赖程度:指因伤、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协助的程度。 残疾辅助器具:比如轮椅、拐杖等,帮助残疾人补偿功能、改善生活自理能力的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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