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打闹致骨折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校园中,学生之间打闹导致一方骨折的情况时有发生,涉及到的赔偿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校园打闹致骨折的赔偿标准。 首先,明确赔偿责任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在校园打闹致骨折的事件中,如果打闹的学生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其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第一千二百零一条规定,如果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学校没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或者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采取合理的救助措施等。 其次,了解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医疗费。这是指因治疗骨折而产生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二是护理费。如果受伤学生需要专人护理,那么就会产生护理费。根据上述解释第八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三是交通费。这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根据解释第九条规定,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四是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五是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骨折情况较为严重,构成伤残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根据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总之,校园打闹致骨折的赔偿标准是多方面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的金额和责任主体。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及时与学校、对方监护人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