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年底拖欠工资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马上年底了,我所在的公司一直拖欠工资不发,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公司拖欠工资应该给我多少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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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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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拖欠工资的补偿涉及到两个方面,一个是工资支付,另一个是额外的经济补偿。首先,工资支付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工资。如果到了年底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全额支付拖欠的工资。 其次,关于额外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后,仍然逾期不支付,那么就需要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此外,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当遇到用人单位年底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相应的经济补偿。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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