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农民工工伤与因工死亡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是一名农民工,在工地干活时受了伤,想了解下农民工工伤的赔偿标准。另外,也想知道如果不幸因工死亡,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这些赔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包含哪些方面,我心里一点底都没有,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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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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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与因工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保障农民工及其家属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下面将分别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来看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后,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的经济补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农民工发生工伤后,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程序,而劳动能力鉴定则是评估工伤职工伤残程度的过程。 赔偿项目包括:1. 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 伤残津贴:如果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六级伤残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分别可获得27个月至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接下来是农民工因工死亡的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总之,农民工在遭遇工伤或因工死亡的情况时,应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以维护自己或家属的合法权益。如果在处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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