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撞死人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当摩托车撞死人时,赔偿标准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赔偿的各个方面以及相应的法律依据。 首先是死亡赔偿金。它是对死者未来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例如,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万元,死者65岁,那么死亡赔偿金就是5万元×(20 - 15)= 75万元。 其次是丧葬费。这是用于办理死者丧葬事宜的费用。依据上述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假如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6000元,那么丧葬费就是6000元×6 = 36000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也是重要的赔偿项目。若死者生前有需要扶养的人,侵权人需要支付这部分费用。根据该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如果死者在死亡前进行了医疗救治,还会产生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也是可以主张的赔偿内容。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要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总之,摩托车撞死人的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涉及多个赔偿项目,并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准确计算。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