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指的是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的运输形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构成要件: 首先,必须具有一份多式联运合同。这是多式联运的基础,它明确了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以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其中一种是海上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从接收地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的合同。这个合同就像是双方的“约定书”,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其次,必须使用一份全程多式联运单据。这份单据是货物运输的重要凭证,它涵盖了从货物接管到交付的整个运输过程。它具有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货物已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并妥善保管的作用。在实际操作中,它就相当于货物的“身份证”和“通行证”,让货物在不同运输方式和环节中能够顺利流转。 再者,必须是至少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这意味着货物的运输过程要涉及两种或以上不同的运输手段,比如海运与陆运、空运与铁路运输等的结合。这样做的目的是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提高运输效率。不同运输方式之间要形成一个连贯的整体,避免出现运输脱节的情况。 然后,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即货物的运输起点和终点分别位于不同的国家,这体现了多式联运的国际性特点。它跨越了国境,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政策和运输规则等。这就要求在进行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时,要充分了解和遵守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运输要求。 最后,必须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运输全程负责。多式联运经营人就像是整个运输过程的“总指挥”,他要对货物从接管到交付的全过程负责。不管在哪个运输环节出现问题,托运人都可以找多式联运经营人解决。他不仅要组织和协调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衔接,还要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和责任。 总之,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构成要件是相互关联、缺一不可的。只有同时满足这些要件,才能构成合法有效的国际货物多式联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