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是需要交钱还是可以退钱?
我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时候,有点搞不清楚这个应纳税额最后是意味着我得给国家交钱,还是国家会给我退钱。我平时有工资收入,也有一些劳务报酬,不知道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在我这种情况下到底是啥情况,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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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既可能意味着交钱,也可能意味着退钱,这取决于具体的计算结果。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概念。综合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所得的总和。应纳税额则是根据综合所得按照一定的税率和扣除标准计算出来的应该缴纳的税款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查找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应纳税额。 如果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额大于你在过去一年中已经预缴的税额,那么你就需要补缴税款,也就是交钱。例如,你全年综合所得计算出应纳税额是5000元,但你实际预缴了3000元,那么你就需要再交2000元。 反之,如果应纳税额小于你已经预缴的税额,那么就会产生退税,国家会把多收的部分退还给你。比如,你计算出的应纳税额是3000元,而你预缴了5000元,那么你就可以申请退还2000元。 总之,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是交钱还是退钱,关键在于应纳税额和已预缴税额之间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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