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是退钱还是补钱?
我在处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时,看到了应纳税所得额这个概念,不太清楚它和最终是退钱还是补钱有啥关系。我想知道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最后到底是能拿到退税,还是得补交钱给税务局呢?希望懂的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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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弄清楚个人所得税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是退钱还是补钱,首先得明白应纳税所得额的含义。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一个关键基础,它是指个人取得的各项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和扣除金额后的余额。简单来说,就是你这一年里有多少收入是需要交税的。 当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再依据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就能算出你理论上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而在实际情况中,我们每个月的工资等收入,单位会先帮我们预扣预缴一部分个人所得税。 到了年度汇算的时候,就需要对比你全年实际预缴的税额和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来的全年应纳税额。如果全年实际预缴的税额大于全年应纳税额,那就意味着你之前交多了税,这种情况下就会产生退税,也就是会退钱给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年度汇算时,对多预缴的税款,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 相反,如果全年实际预缴的税额小于全年应纳税额,那么你就需要补税,也就是要补交少交的那部分税款给税务局。所以,应纳税所得额本身并不能直接确定是退钱还是补钱,关键在于实际预缴税额和应纳税额之间的对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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