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是需要交钱还是可以返钱?
我在处理税务问题时,搞不明白应纳税所得额这个概念。它到底意味着我要给税务部门交钱,还是能从税务部门拿到返款呢?希望了解一下应纳税所得额和实际金钱收支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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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本身既不是交钱也不是返钱,它是一个计算应纳税额的基础数据。通俗来讲,应纳税所得额就是在计算你要交多少税的时候,作为依据的那部分收入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有多种情况。以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为例,它是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也就是说,先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对应的税率和扣除数,才能算出你实际要缴纳的税款。当算出的应纳税额为正数时,就需要向税务机关交钱纳税。例如,你的应纳税所得额是3万元,对应适用3%的税率,那么应纳税额就是30000×3% = 900元,这900元就是你要交的税。 而返钱的情况通常是指退税。当你平时预缴的税款多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时,就会产生退税。比如你全年应纳税额经过计算是5000元,但你平时预缴了6000元,那么多预缴的1000元就会退还给你。这和应纳税所得额本身没有直接的交钱或者返钱关系,而是基于应纳税所得额算出应纳税额后,与预缴税款对比的结果。所以不能简单地说应纳税所得额是交钱还是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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