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定金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我最近在和别人签合同的时候,对方提到了定金。我不太清楚定金到底是什么,它有啥特征,交了定金之后有什么影响也不明白。我想知道定金的概念和特征到底是怎样的,这样心里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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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金特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简单来说,就是为了保证合同能够顺利履行,一方先给另一方一部分钱。 定金具有以下几个特征。首先是从属性。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它的存在依赖于主合同。比如,你和别人签订了一个房屋买卖合同,定金合同就是基于这个房屋买卖合同而存在的。如果主合同无效,那么定金合同也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的定金合同就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 其次是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的成立不仅需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还需要实际交付定金。也就是说,光嘴上说给定金不行,必须实际把钱交了,定金合同才成立。比如,你和商家约定好要付定金买商品,只有你把定金实际交给商家了,定金合同才生效。 再者是预先支付性。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这是为了在合同履行之前就给双方一个约束,让双方都更有动力去履行合同。比如,你要预订一批货物,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先付了定金,这样商家就会更放心地为你准备货物,你也会更有履行合同的压力。 最后是双重担保性。对给付定金的一方来说,如果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对收受定金的一方来说,如果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对双方都起到了担保作用。比如,你付了定金买房子,结果你不想买了,那定金就拿不回来了;要是卖家不想卖了,就得双倍把定金还给你。《民法典》明确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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