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条件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遗嘱效力的问题。我家里老人之前立了一份遗嘱,但是里面附带了一些条件。我不确定这种有条件的遗嘱在法律上能不能生效,所以想问问这种有条件的遗嘱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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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条件的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前提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立遗嘱人须有立遗嘱的能力,也就是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简单来说,就是立遗嘱人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能够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其次,遗嘱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这意味着遗嘱是立遗嘱人自愿立下的,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如果是被强迫或者被骗着立下的遗嘱,那是无效的。 再者,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法律要保障这类继承人的基本生活。 然后,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人只能处理自己有权处置的财产,要是把别人的财产写进遗嘱里,这部分就是无效的。 最后,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只要满足这些条件,有条件的遗嘱就是有效的。但要注意,遗嘱所附条件也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等。如果条件本身违法或者违背道德伦理,那可能会影响遗嘱的效力。 相关概念: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公序良俗: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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