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物业合同诈骗风险?


认定物业合同诈骗风险是一个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的过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判断合同签订时是否存在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指的是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比如,物业在签订合同时夸大自身的服务能力,承诺提供一些根本无法实现的服务项目,像保证小区内24小时不间断的高级安保巡逻,但实际上安保人员配备严重不足;或者故意隐瞒小区存在的重大问题,如消防设施老化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让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其次,关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表现。如果物业在合同履行期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且以各种不合理的借口拖延或拒绝履行义务,甚至卷款跑路,这很可能存在诈骗风险。例如,物业收取了业主的物业费后,却长期不进行小区的卫生清洁、绿化养护等工作,并且拒绝退还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再者,查看是否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情况。有些不法物业可能会编造各种理由向业主收取额外费用,如虚构小区设施维修费用,让业主交钱,但实际上并没有进行相关维修工作。这种行为就涉嫌诈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后,分析合同条款是否存在明显的不公平。如果合同中存在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如免除物业主要责任、加重业主责任、排除业主主要权利等情况,这可能是为诈骗做铺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当遇到这种情况时,业主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