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条件与程序有哪些?
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条件与程序规定的。下面将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来看看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另外,如果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里所说的“通用名称”,就是指在某一领域内被广泛使用,成为了该类商品的代名词,比如“阿司匹林”,最初是商标,后来成为了药品的通用名称。而“连续三年不使用”,就是在三年内没有将该商标实际投入商业使用。
接下来,了解一下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程序。第一步是提出申请。如果是因为商标成为通用名称或者连续三年不使用而申请撤销的,申请人需要向商标局提交撤销申请书,说明撤销的理由和事实依据。同时,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商标局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检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格式等。如果申请文件存在问题,商标局会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
第二步是商标局审查。商标局在形式审查通过后,会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对于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撤销的,商标局会通知商标注册人,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该 商标在指定期间内的使用证据。商标注册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如果商标注册人提供了有效的使用证据,且证据能够证明该商标在规定期间内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那么商标局可能不会撤销该商标。
第三步是决定与救济。如果商标局经过审查,认为申请撤销的理由成立,会作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人如果不服商标局的撤销决定,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对复审申请进行审理,并作出复审决定。如果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仍然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总的来说,申请撤销注册商标是一个严谨的法律程序,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无论是申请人还是商标注册人,都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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