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的适用条件和限制是什么,哪些犯罪行为人应当减 刑?
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下面我们分别来了解减刑的适用条件、限制以及应当减刑的犯罪行为人。
首先,关于减刑的适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这里的“确有悔改表现”,通常是指同时具备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等几个方面。“立功表现”则包括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等情形。
其次,减刑是有限制的。《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此外,《刑法》还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最后,应当减刑的犯罪行为人。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当犯罪行为人有上述重大立功表现时,法院应当裁定予以减刑。
总之,减刑制度是为了激励犯罪分子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但在适用减刑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9个最新问题
债权债务在哪些具体情况下会中止呢?
在一个单位可以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吗?
可以取保候审判缓刑的几率大吗?
欠钱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打人轻伤误伤会怎么判?
稿酬所得是按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吗?
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流程?
办理社保卡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
传票是由法院寄送的吗?
诋毁别人触犯了什么法律?
办低保证需要几寸的照片?
办理护照需要几个工作日?
农村医保最多可以报销多少钱?
办理慢性病报销需要带什么材料?
开具责任认定书是否需要双方到场?
第五掌骨头部骨折是否算轻伤?
城市房屋拆迁装修评估补偿规定有哪些?
签订合同后对方主要负责人发生更换,能否主张终止合同?
三者险理赔是以修理为前提吗?
已为您展示了 19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