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我和另一半打算和平分手,想走协议离婚的程序。但不知道办理协议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怕到时候不符合条件白跑一趟。希望能了解一下办理协议离婚的具体条件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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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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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也叫登记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一种离婚方式。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首先,在主体条件上,要求是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也就是说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里明确了是“夫妻双方”,强调了合法婚姻关系这个前提。 其次,在离婚意愿方面,双方必须是自愿离婚。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对于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是出于自己内心的意愿,而不是受到欺诈、胁迫等外界因素的影响。比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等方式逼迫对方同意离婚,这种情况下就不符合自愿离婚的条件。 再者,双方需要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于子女抚养问题,要明确子女归哪一方抚养,另一方如何支付抚养费,以及探视权等相关问题的安排。在财产分割上,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划分,对债务的承担也需要有明确的约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后,在程序方面,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且要经过冷静期等相关程序。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总之,办理协议离婚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以确保离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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