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减免和增加的条件是什么
我和孩子爸离婚时确定了抚养费数额,这几年物价涨了不少,孩子上学费用也增多,我一个人有些吃力。想问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又在哪些情况下抚养费能减免呢?就想了解这方面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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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减免和增加是有相应条件规定的。 首先说增加抚养费的条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规定,当出现这些情况,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法院会支持:一是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比如随着经济发展,物价大幅上涨,以前定的抚养费已经无法满足孩子在当地正常的生活开销。二是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像孩子突然患了重病,治疗费用高昂,或者上学的学费、辅导班费用等比之前预计的多很多。三是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例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而子女生活学习成本也相应提高。 再看减免抚养费的条件。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比如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得了重病,无法工作赚钱,而带孩子的一方收入不错能够独自承担孩子费用。二是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三是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增加还是减免抚养费,特殊情形消失时,增加抚养费的,可能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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