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减刑与假释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我有个亲戚在服刑,我想了解下他要是想获得减刑或者假释,得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毕竟这关系到他能早点出来,重新开始生活。我也不知道法律上对于减刑和假释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减刑和假释是我国刑法中针对服刑人员的两项重要制度,它们都旨在激励服刑人员积极改造,同时体现刑罚的人道主义精神。下面分别为你介绍这两项制度的法定条件。 首先是减刑的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简单来说,就是服刑人员在监狱里好好表现,积极改造,或者有立功行为,就有可能获得减刑的机会。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那是一定会获得减刑的。 然后是假释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也就是说,服刑人员不仅要达到一定的服刑期限,还要表现良好,并且没有再犯罪的可能性,才有可能获得假释。但对于一些严重犯罪的累犯和特定暴力犯罪的服刑人员,是不能假释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