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我最近打算和别人签个合同,但是不太清楚合同成立要满足啥条件。要是条件没弄对,怕合同最后不成立,自己的权益没保障。所以想问问,合同成立的条件到底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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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标志着合同在法律上开始存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合同成立需要满足的条件。 首先,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合同是一种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参与。比如,甲和乙签订买卖合同,甲和乙就是两个不同的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当事人的数量下限,但从合同的本质来看,至少需要两方。 其次,当事人需就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主要条款是指合同中对双方权利义务起决定性作用的条款。例如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数量、价格等就是主要条款。当事人对这些主要条款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才能成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内容具体确定以及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当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作出有效的承诺,且承诺内容与要约一致,就表明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了合意。 最后,合同的订立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比如,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是《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的形式订立合同,可能会影响合同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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