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我和另一半正在考虑离婚,听说满足一定条件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我想知道具体要符合啥条件,比如对方有啥行为或者我俩的婚姻得满足啥情况,我才能在离婚时申请这个赔偿,心里好有个底。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因一方的过错行为导致婚姻破裂,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需符合的条件。 首先,请求权的主体必须是无过错方。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存在过错行为,而另一方没有这些过错行为,那么无过错的一方才有权利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例如,在一段婚姻里,丈夫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行为,而妻子并没有这些情况,此时妻子就属于无过错方,她可以作为请求权主体提出赔偿请求。 其次,过错方必须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其他重大过错”则涵盖了除上述明确列举之外的其他严重违反婚姻义务的行为,例如一方与他人通奸并生育子女,对另一方造成严重精神伤害等情况。 再者,过错行为必须导致了离婚。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没有离婚,即使一方存在上述法定过错行为,无过错方也不能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只有在离婚的前提下,无过错方才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或者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最后,请求方必须因对方的过错行为遭受了损害,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物质损害通常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失,比如因家庭暴力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财产损坏等;精神损害则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痛苦,如因配偶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而遭受的精神打击等。无过错方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所遭受的损害。 总之,要想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必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在实际操作中,无过错方需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