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达到什么条件才可以?
我和另一半感情出现了很大问题,想通过起诉离婚,但不知道要满足什么条件法院才会 判离。是要分居多久,还是有其他方面的要求呢?我希望能清楚了解这些条件,好决定下一步该怎么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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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条件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简单来说,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认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该条文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比如,重婚就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这严重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破坏了婚姻关系的基础,所以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会判决离婚。家庭暴力是对家庭成员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严重影响家庭和谐和当事人的身心健康,同样符合判决离婚的条件。而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说明夫妻双方已经长时间没有共同生活,感情可能已经破裂,也会成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总之,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从而决定是否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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