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和伴侣感情不和,生活中矛盾不断,实在过不下去了,想通过起诉离婚来结束这段婚姻。但我不知道起诉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所以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具备怎样的条件才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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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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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中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法律程序。在我国,起诉离婚的条件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 首先,起诉离婚的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婚姻关系当事人。也就是说,必须是夫妻中的一方才能提起离婚诉讼,其他人没有权利代替。例如,甲和乙是夫妻,只有甲或者乙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甲或乙的父母等其他人不能直接起诉他们离婚。 其次,要有明确的被告。在离婚诉讼中,被告就是夫妻中的另一方。原告要在起诉状中明确写出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基本信息,方便法院能准确找到被告。 再者,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诉讼请求就是原告希望法院做出的判决内容,比如请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事实和理由就是要说明为什么要离婚,比如双方感情不和的具体表现,像经常吵架、分居等情况。例如,夫妻双方因为性格不合,已经分居两年,这就是一个可以作为起诉离婚的事实理由。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后,起诉离婚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一般情况下,是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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