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务人唯一住房可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我是债权人,有个债务人欠我钱一直不还。他名下只有一套住房,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让他还钱,执行他这套房子。但听说债务人唯一住房执行有条件,想知道具体是什么条件,以便我采取合适的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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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司法实践中,债务人的唯一住房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被执行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确“唯一住房”的概念。唯一住房指的是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的唯一居住房屋。通俗来讲,就是债务人全家就这一处房子可以居住。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唯一住房就绝对不能被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情形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比如,债务人的成年子女名下有房产,并且能够为债务人提供居住场所,那么债务人的唯一住房就有可能被执行。这是因为,虽然从表面看是唯一住房,但实际上债务人有其他居住保障。 情形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有些债务人在知道自己面临债务问题后,为了避免房子被执行,故意把名下其他房产转让出去。对于这种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法律是不支持的。一旦查明有这种情况,其唯一住房也可以被执行。 情形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能够为债务人提供符合一定标准的居住场所,或者从房屋执行所得款项中预留出一定期限的租金给债务人,那么也可以执行债务人的唯一住房。这样既保障了债务人的基本居住需求,又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权益。比如,会给被执行人留出必要的搬家时间等。所以,当遇到债务人唯一住房执行的问题时,债权人要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理解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基本生活保障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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