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什么区别?


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金融领域中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和范围来看。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它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涵盖的范围更广,它包含了多种涉及非法募集资金的犯罪行为,像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都属于非法集资的范畴。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它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不具备吸收存款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并且承诺还本付息。 其次,从行为特征方面分析。非法集资往往具有很强的欺骗性,犯罪人通常会编造虚假的项目或者隐瞒资金的真实用途,以此来吸引投资者投入资金,最终目的可能是非法占有这些资金。例如,有些不法分子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高科技项目,向公众描绘美好的盈利前景,骗取大家的钱财。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主要是通过高息揽储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一般没有明显的欺骗行为,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筹集资金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或者其他活动,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最后,从法律后果上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综上所述,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虽然都涉及非法募集资金,但在定义范围、行为特征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